今天在公車上聽到廣播

主持人問了年紀70歲的作家
最喜歡哪個年紀

那位不知名作家說 17歲

因為17歲有18歲的靈機、細心

17歲勝在未滿18歲
還在法律可以保護的範圍內

為所欲為

是個瘋狂的時候


...  想想自己
以後的我是不是會後悔
17歲沒瘋狂的過@@

我不是這種人阿=口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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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ng 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